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治理面临的问题
1、大小股东之间仍然存在利益冲突,且可能出现经营上的短期行为 股改后,股权分散化程度大大提高,有利于股权之间的制衡,但同时又加大了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机会主义倾向,因为大股东并不持有公司全部股份,其利益目标也就不等于公司总体目标,其就有可能发生对自身有利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在全流通之后,为了尽快从二级市场获利,部分 的大股东可能会过份关注市场股价的涨跌,以股价涨跌为出发点来经营 ,采取短期的经营行为,如减少研发投人、减少各种资本性支出、忽视员工培训及人才梯队的培养等,从而使公司短期内的利润得到提升并且带动股价的上扬,但却损害了公司的长期发展。
2、改革可能导致股权高度分散,“内部人控制现象”会更奖出 股改过程实质上是让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过程,改革可能导致股权高度分散股权高度分散最直接的影响是公司的股东们无法在集体行动上达成一致,从而造成治理成本的提高。全流通格局下原有的责任大股东在减持股份后,新的大股东的主要目标是校机证券或投资证券,而非公司控制权,而中小投资者更愿意选择“搭便车,这样,任何一个股东都缺乏监督管理层的足够动力,就会使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从股东那里转移到经营者手里,“内部人控制”问题将会被进一步强化,出现“病股东,强管理层”的局面。
目前,股改已经基本上完成,但股改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公司治理改革的结束,因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不是一个全流通就可以完全解决的,中国治理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股改并不能够解决我国所有的公司治理问题,仍旧还有许多制度需要我们继续不断完善。
完善 治理的措施和建议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公司内部治理董事会是内部治理的核心,加强董事会的作用、完善董事会的职能是强化公司治理的关键。在全流通后“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的情况下,最为核心的便是 要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不拥有公司股份,不在 担任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既不受制于控股股东,也不受管理层的影响,其在地位上的超然性使其参与公司决策更具有公正性,他们能够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做出独立的、有价值的判断。因此,独立重事制度有助于防止或降低公司“内部人控制”的消极影响,有利于制街控股股东,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尽管目前我国 独立董事的实际表现不理想,但仍不能忽视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要积极建立和发展素质优良职业化的独立董事队伍和技市场机制运行的独立董事人才市场,改变目前独立董事完全由控股股东提名的机制,保证其真正由股东大会选出,并对股东大会负责,保持其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性,通过引人足够的独立董事,充分改善董事会的结构,回归董事会原本应有的职能,强化公司内部治理。
2、积极引进机构投资者并强化其对 治理的责任机构投资者由于所持公司股份相对较多,他们具有足够的积极性参与公司治理和克服小股东的“搭便车行为”,他们可以通过持股直接影响经理人行为,也可以通过对 证券的买卖影响股票价格,增大 并购风险,从而间接影响经理人行为,机构投资者既可以避免散户的盲目投机又可以对公司治理提供正规的导向。因此,通过机构投资者这中介可以使投资者和 的委托-代理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从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但在目前的中国股市中,机构投资者还只是一个“用脚投票”的交易者,他们往往以投资收益为目标,炒作市场价格,从中获取巨额利润,因此,在大力引进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同时,应加大对机构投资者短期行为的监督,并将其培养成能够为中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的优秀机构投资者。
3、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完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部门应强化其地位和职能,并明确其在因监管不力而造成或加剧的违规违法行为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督促其加强对 和投资者监管的力度。事实证明,监管部门也正在为完善股改做出努力,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4月20日晚间发布( 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持有或控制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股行信息披露义务”等。从长期看,《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解决全流通后 股东在二级市场次性集中出售较大规模股份的市场效率问题,避免了这种行为对价格形成造成的扭曲,同时,在信息披贷方面也做了更多的规范。因此,此举被认为是监管部门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项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工作。
此外,还要建立起一系列重要的规范市场交易、保护合法交易者正当利益的法律制度体系,完善 的信息披露制度,从根本上遇制大股东和管理层出于私利损害中小股东的行为。
总之,股权分置改革为加强 治理带来了契机,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情况。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股改,在肯定它的积极面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它的消极面,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来促进 治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