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3亿元信托资金引纠纷 方正证券与中信信托各执一词
3月11日方正证券发布一则公告后,中信信托旗下产品——“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涉及的2.3亿元贷款纠纷进入公众视野,更多细节也浮出水面。
方正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认购中信信托的2.3亿元信托资金未如期收到信托收益。经查,该笔资金被中信信托全部用于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发放贷款,而方正集团又将这笔钱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中信信托于3月12日凌晨回应称,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方正证券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认购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2.3亿元。认购信托计划后,公司持续催促中信信托提供投后管理、增发公告、反洗钱等信息。中信信托除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
据悉,上述信托计划由中信信托担任受托人,期限为9个月,至2020年7月12日结束,预期收益率为9.5%/年。该产品为主动管理型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该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直至2020年2月,方正证券称,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晚时间收到第1期的信托收益550.73万元,后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后才得知,中信信托将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
方正集团方面表示,2019年1月,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团旗下企业发放贷款25亿元,方正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0月,因方正集团旗下企业未能如约全部还款,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业务方案。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对于方正证券公告所阐述内容,中信信托显然不同意。昨日凌晨,中信信托在官网发布公告称,经查,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相关事宜。
“《信托法》明确规定,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如果中信信托在方正证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信托资金发放给方正集团,来借新还旧,那必然是违规的。但如果方正证券提前知晓资金用途并签了合同,就构成了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所以肯定有一方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一位中型信托公司人员分析称。
公开资料显示,方正证券的控股股东方正集团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其总资产为3657亿元,负债3029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2.82%。去年12月,方正集团20亿元的AAA级超短融“19方正SCP002”发生实质性违约,截至今年2月21日,上海清算所公告称,仍未收到方正集团支付的付息兑付资金,该债券在展期后正式违约。
一业内观察人士表示:“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关键性证据在于信托计划2019年11月发布的增发公告,如果公告中写明2.3亿元资金的认购投向,方正证券也盖章确认了,那么中信信托的回应没有问题,但若没有写明,纠纷可能很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