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价格:相当于价格为100的可转换债券或者面值为100美元的可转换优先股票的普通股价格。例如,如果1000美元的债券转换成了40股普通股,那么普通股票的转换价格为25美元每股。
可转换债券:以特定的价格或者比率,可以转换成其他证券的债券,转换权归债券持有人所有。通常这种债券可转换为同一公司普通股,但有的时候也可以转换成优先股,甚至可以转换成其他债券。债券持有者为公司的债权人,如果公司经营成功的话,还可以享有附加利润的特权。
可转换证券:根据(债券)契约、章程或者(股票)经营协议书,可转换成其他证券的证券。
累积扣除法:计算利息保障倍数的方法,只计算付息顺序优先或相同所考虑的证券的债券利息,次级股票的利息在该方法中忽略不计。这种方法只能作为对“总计”方法的补充使用。见“总计方法”。
累积优先股:一种优先股,其股息利率固定不变,并且公司只有在支付了普通股股息后才会支付这些股息,因此在最初几年,公司并不会向股东支付股息,有些累积优先股甚至规定公司不会支付任何股息(建议把这种股票称作“已获累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