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婚前财产协议该不该签?
问题
我和男友相识、相恋已经三年了,如今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友突然提出要和我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我知道这一定是他们家里人的主意,因为他们家有几套房产,怕万一以后我们闹离婚,会分他们家的财产。可我和男友是真心相爱的,并不是为了他们家的房子才要结婚的,还没结婚就提防着我,让我很不舒服。请问标叔,这样的协议我该签吗?
标叔
在国外,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也不是人人都会签署,通常有钱人才这样做。在协议中一般还会写明,一旦离婚,相对弱势的一方能够获得什么样的利益。
在国内,签订这样的协议是一件很伤感情的事情。对于你来说,只有两种选择,签或者不签。如果你觉得感情上接受不了,不必勉强自己去签这样份协议,当然这很可能意味着你们的感情结束了。
我个人认为,既然你不是为了房子去结婚,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你们能够很好地维系这段感情,是否拥有这些房产对你来说并不重要,因为只要你们的婚姻关系能够延续,你照样可以享受这笔财富。即使不签,你的名字也不会出现在房产证上,这些房产仍然属于婚前财产,真到离婚的时候,同样也没有你的份。既然签了可以让男方感到放心,对你又没有什么实质性伤害,干嘛要去牺牲这样一份感情呢?签订财产协议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明确了你男友的财产权,结婚后你就获得了这部分财产的继承权,这对你来说不也是一种保护吗?
当然,签协议不是单方面的,你可以提出自己的财产主张。比如,女孩子的青春是有价值的,随着年龄的增长,青春的价值会折旧,因此,你可以提出青春补偿费要求。怎么补偿?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可以按年将部分男方的婚前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约定期限为20年,每年将1/20的婚前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20年后,所有的婚前财产全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通过20年的生活,婚后积累的共同财产通常会多于婚前财产,即使不考虑婚前财产,女方在离婚时也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双方在结婚后不久就离婚,女方也只能得到少许补偿。如果男方不同意第一种办法,还可以采用第二种方法,即要求男方用婚前财产为你购买一份养老保险,保险的保额适当高一些,可以采取期缴的方式,比如缴费期为10年。如果在缴费期内离婚,剩余的保险费由你自己支付,如果在缴费期结束后离婚,你不用再缴保费,但可以获得一份保险保障,也可以算是一种补偿吧。如果你们一直恩恩爱爱,这份保险也可以作为你们未来养老的一种补充。
另外,建议你给老公购买一份定期寿险,在受益人一栏中填上自己的名字。这种保险的价格不贵,一年只需花上几千元,就可以获得50万~100万元的保额。一旦你老公发生什么不测,你还可以获得一笔保险赔偿,要知道婚姻的终止并非只有离婚一种情况。当你做好了财富安排后,还担心什么呢?高高兴兴地穿上婚纱,当个美丽的新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