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利率风险分为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和选择权风险四类。
(1)重新定价风险。重新定价风险是最主要的利率风险,它产生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项目头寸重新定价时间( 对浮动利率而言)和到期日(对固定利率而言)的不匹配。通常把某.一时间段内对利率敏感的资产和对利率敏感的负债之间的差额称为“重新定价缺口”。只要该缺口不为零,则利率变动时,会使银行面临利率风险。例如,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美国储贷协会危机主要就是由于利率大幅上升而带来重新定价风险。该风险是普遍存在的,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也面临着重新定价风险。
(2)基差风险。当一般利率水平的变化引起不同种类的金融工具的利率发生程度不等的变动时,银行就会面临基差风险。即使银行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时间相同,但是只要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的调整幅度不完全一致,银行就会面临风险。
(3)收益率曲线风险。收益率曲线是将各种期限债券的收益率连接起来而得到的-条曲线,当银行的存贷款利率都以国库券收益率为基准来制定时,由于收益曲线的意外位移或斜率的突然变化而对银行净利差收人和资产内在价值造成的不利影响就是收益率曲线风险。
收益率曲线的斜率会随着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而发生变化,使收益率曲线呈现出不同的形状。正收益率曲线一般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高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没有收益率曲线风险;而负收益率曲线则表示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低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这时有收益率曲线风险。例如,我国商业银行2004年底持有的国债面值已经超过3万亿元,如此大的国债余额在负收益率曲线情况下,收益率曲线风险非常大。
(4)选择权风险。选择权风险是指利率变化时,银行客户行使隐含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业务中的期权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即在客户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和提前支取存款的潜在选择中产生的利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