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在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从很不起眼的小角色冒出头来,但从此以后它们的实力越来越强大,到了20世纪80年代,机构投资者已经主宰了整个股市。
大型证券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已从合伙企业变成了公司法人。在合伙制下每个合伙人的所有私人财富都有义务偿还债务,而在公司制下每个股东承担的义务是有限的。
从理论上讲,从合伙企业变为公司的目的是进一步壮大证券公司的实力,因为作为公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我却相信公司制所造成的影响其实是弊大于利的。
原来数以千计的次级股票(secondary issues)交易方式是并不透明的粉单(pink sheet)交易,在这种交易方式下投资者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交易价格是否公平合理。
场外交易(over-the-counter exchange)的蓬勃发展,使这些股票从原来不透明的粉单交易进入到电脑化的市场交易中,非常可靠且非常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