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套利基本上就是一项掌握时效的投资。因为所賺取数额是固定的,所以握有股票时间的长短就成为税前年回报率的关键。期限愈短,代表税前年回报率愈大,期限愈长,则税前年回报率就愈小。
——沃伦.巴菲特
巴菲特在批评投资者非理性的“套利”行为时说:“有哪种笨蛋会去投资根本还没公告的移转行为?用脑子想一想?你猜对了,就是华尔街!没错,他们就是用脑过度,打着如意算盘,以为他们能够从传闻濒临被接收的公司中获得巨。听信传言行事,虽然可能获得巨额利益,但同时意味着须冒极大的风险。”
进行这种类型的投资有一些特定的风险:其中之一就是先前讨论过的,移转时间可能比预期的还长;其次是,最后移转失败,通常我们会说,这是倒霉到家的事。有千百万个理由会导致公司的移转比预计的时间久,或是终究移转不成。任何事都足以坏事。
巴菲特保护自己免于风险的方法就是只投资已经公告移转的公司。这听起来很平常,却是最明智的做法。
在处理过近百件套利事件之后,巴菲特发现,几乎所有的年回报率都在25%,这样的获利率通常比起年回报率近100%的个案更有利可图。华尔街那群金融家们可能会听从传闻行事,但巴菲特却只会在正式公告出售或合并之后才会着手进行投资。
在巴菲特合伙公司时期,1957~1969年间,巴菲特曾经提出,套利的投资行为每年将会为公司带来持续a巨额的利润,并且在市场下挫的年度里,让公司有更大的竞争空间。当证券市场走空时,股东们和管理部门会开始忧虑公司股票下跌,因此多数倾向于卖出、清算或者进行某部分的重整。如此一来,当市场开始崩盘,投资人的套利机会就开始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