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報告中我曾經告訴各位保險子公司有時也會從事套利的操作,以作為短期資金的替代,當然我們比較喜歡長期的投入,但可惜資金總是多過於點子,與此同時,套利的報酬有時會多過於政府公債,同時很重要的一點是可以稍微緩和我們對於尋找長期資金去處的壓力,(每次在我們談完套利投資之後,查理總是會附帶一句,這樣也好,至少能讓你暫時遠離市場)在1988年我們在套利部份斬獲不少,不論是金額或是投資報酬率,總計投入1.47億美元的資金,賺取7,800萬美元的獲利。如此的成績使我們值得詳細的描述一下,所謂的套利是指在不同的市場同時買賣相同的有價證券或是外匯,目的是為了擷取兩者之間微小的差距,例如阿姆斯特丹的荷蘭幣、英國的英鎊或是紐約的美元,有些人將此行為稱之為剃頭皮,但通常這一行的人慣用法國的字彙-套利。
套利
自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套利或者說風險套利的定義,已延伸包括從已公開的企業購併、重整再造、清算等企業活動中獲利,大部分的情況下,套利者期望不管股市變動如何皆能獲利,相對的他面臨的主要風險是宣佈的事件未如預期般發生。
有些特別的套利機會也會偶爾出現,我記得在24歲時當時我在紐約的葛拉罕-紐曼公司上班,Rockwood一家在布魯克林生產巧克力的公司,原則該公司自1941年開始就採用後進先出制的存貨評價方式,那時可可亞每磅是50美分,到了1954年可可亞因為暫時缺貨價格大漲至64美分,因此Rockwood想要把帳上價值不菲的可可亞存貨在價格滑落之前變賣掉,但若是直接將這批貨賣掉,所得的收益可能要支付50%左右的稅金,但1954的稅務法令及時公佈,其中有一項不太為人知的規定,就是如果企業不是把這些存貨賣掉而是直接分配給股東間接減少營運規模的話,就可以免稅,因此Rockwood決定停止其販賣可可亞奶油的業務,並將1,300萬磅的可可亞豆子發還給股東,同時公司也願意以可可亞豆子換買回部份股份,換算下來,每股可以換得80磅的豆子。
有好幾個禮拜我整天忙著買進股票、換豆子,再把豆子拿去賣,並常常跑到Schroeder信託公司拿著股票憑證換取倉庫保管單,獲利算下來還不錯,而唯一的成本費用就是地鐵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