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是指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规模较小,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1.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2.企业的设立与解散程序简单,仅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即可。
3.无须双重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企业的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二是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仅限于其出资,投资人对企业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果不能以企业财产清偿,则投资人必须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包括家庭财产)。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投资人具有合法的身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和“有限责任”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由于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不是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法》对投资人的出资最低数额并未作强制性规定。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